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重庆市渝北回兴宝圣湖公园至湖滨西路一段矗立着两座高压线铁塔,上面的高压线贯穿沿线小区。11月28日晚上8时许,位于湖滨西路城市假日小区前的高压线铁塔下方电线(通讯光缆)突然起火,事发时正在湖滨西路一带巡逻的渝北区公安分局宝圣湖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及时扑救,才没有酿成严重的后果。经调查,电线起火原因系路人在附近烧纸引燃。28日20时46分,宝圣湖派出所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称湖滨西路城市假日小区前高压线铁塔下方有一电线起火,火势很大,无人员受伤,并已拨打了火警电话
“高压线起火了?!这还得了!”值班民警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核实清楚起火的准确位置,立即驱车前往事发地。
在湖滨西路桥头,出警民警与赶来的消防官兵碰到了正在滨西路巡逻的民警刘志强与同事。“火都被我们扑灭了,你们还来干嘛?有人报警了?”刘志强说道。原来刘志强先前带领队员在兴科路出巡逻。当刘志强一行巡逻湖滨西路附近时,突然看见城市假日高压线铁搭处冒起滚滚浓烟。刘志强立即带领协勤队员提着灭火器开车飞奔起火事发地点。由于火才刚燃起来不久,火势还未蔓延,刘志强与队员们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经现场排查发现,现场有燃尽的纸屑灰烬和一个红色的打火机,民警判断电线失火原因系路人在高压线铁塔旁拐角人行道外侧栏杆下面烧纸钱。烧纸火焰引燃了人行道外侧栏杆上沿捆绑在一起的四股小拇指粗的黑色通讯光缆塑料外壳。由于刘志强等人及时灭火,火焰只将3米左右光缆外壳烧掉。据了解,起火地点铁塔上面有高压线,在燃烧的光缆旁边还有大片竹林,一旦竹林起火后果将不堪设想。机缘巧合正好碰到刘志强带领协勤在附近巡逻及时用灭火器扑灭大火才没有酿成严重的后果。
渝北警方提醒,岁末年关,不少市民有在户外烧纸钱的习惯。广大市民不要再人员密集场所和有电线、光缆的公共场所焚烧纸,这样极易引发火灾,一旦引发火灾且造成严重后果将构成失火罪而被重罚。《 刑法第115条第2款》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犯失火罪的个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供稿 渝北区公安分区 编辑 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