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惠!重庆收费公共文化场馆或对65岁以上老人免门票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张晓涛。 记者 刘嵩 摄
重庆将给65岁以上老年人送出一波政策“大礼包”。今(27)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迎来四次审议。四审稿提出,在收费的公共文化场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购门票。
会上,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张晓涛称,四审稿在社会优待的问题上,进一步加大了公共文化场馆对老年人的优待力度。规定在收费的公共文化场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购门票,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半价购买门票,鼓励有条件的收费公共文化场馆实行不满65周岁老年人免购门票。
张晓涛表示,法制委员会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了解到,重庆现有收费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和美术馆近20家,其对老年人均有不同程度的优惠措施,大部分收费的公共文化场馆赞同适度加大对老年人的票价优惠。四审稿中做出进一步明确规定,是为了让老年人更好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四审稿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轻轨、地铁、过江索道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园、旅游景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购门票,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半价购买门票”等规定未作出新的修改,同时增加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的规定。
在养老机构收取保证金的问题方面,四审稿在此前规定的“服务关系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押金等费用的余额”基础上,还规定了养老机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首席记者 徐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