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11月15日,重庆市召开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动员部署会,对市级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市政府党组成员陈和平同志作动员讲话,重庆市环保局局长辛世杰通报了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有关工作安排,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慎主持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对标中央环保督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和《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方案(试行)》,对全市环保集中督察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据了解,本轮环保集中督察主要针对各区县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同时还将向重点乡镇、街道下沉延伸。 在时间安排上,2017年底前,完成4个区县集中督察,2018年分批次完成28个区县集中督察,加上已经实施中央环保下沉督察的8个区县,2018年底实现本轮市级环保集中督察区县全覆盖。
陈和平强调,实施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对区县环保集中督察工作,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各督察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边督边改、强化持续整改,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并以环保集中督察为契机,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为确保取得工作实效,本轮环保集中督察参照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体系,主要按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等七个环节组织实施。集中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全面清理督察期间文件资料,做好留档归还等工作,及时向市环境监察办公室移交督察档案。
为严明工作纪律,此前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办公室还专门制定印发了《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突出全面从严、全员从严、全程从严,对环保督察的每个环节和参与环保督察的每位人员都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确保环保督察高效、公正、透明。
市级相关部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供稿 重庆市环保局 编辑 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