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10月11日上午11时许,重庆渝中交巡警朝天门大队民警在渝中区虎头岩隧道路边疏导交通时,发现一红色长安牌小型客车未年审。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核查。驾驶员下车后,出示给民警一本姓名为“殷某某”的驾驶证。
民警在比对时发现驾驶员本人和驾驶证上照片脸型有点相似,但并不完全契合。于是就询问驾驶员是否是本人驾驶证及自己有无驾驶证,驾驶员开始很确定的答复这就是本人的驾驶证。
“我办证的时候很胖,眉毛也粗,现在减肥了,也修了下眉。”当民警询问驾驶员为何眉毛不太一样的时候,驾驶员低头狡辩道。民警发觉有问题,便让驾驶员写下自己父母的名字,小伙子写了自己父亲的名字,却声称忘记了母亲的名字。
当民警要将其带回队部核查时,驾驶员坦白自己没有驾驶证的时事实,并称自己真名叫吴某某,刚考过了科目一,当天要给城里的姐姐送大米,因为自己和表哥长的有点像,便拿着表哥的驾驶证想要“蒙混过关”。
据了解,对于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对驾驶员处以十五日以内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一下罚款;驾驶车辆未定期进行年检,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列》第84条2项规定,将对吴某某处以三百元罚款。
民警介绍:无证驾驶的危害极大。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不少人由于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会开车,只要不被交巡警查到,无证驾驶是没有关系的。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加上在日常驾驶时常有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容易造成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也易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民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依法驾驶机动车。(供稿 渝中区公安分局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