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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协开展首次监督性常委视察

重庆日报2017-10-11 09:07:16

  原标题:聚焦重庆市5大重点领域改革 市政协开展首次监督性常委视察  

  重庆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究竟哪些因素影响和阻碍改革的顺利推进?还存在哪些问题?9月中上旬,围绕全市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市政协首次组织监督性常委视察。

  “监督性视察,重点是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着重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监督性批评和建议,以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各项要求的更好落实。”市政协相关负责人说。

  9月28日,市政协召开视察情况交流会。会上,市政协常委们聚焦重庆市公立医院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河长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5大重点改革领域“把脉问诊”,提出意见建议。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

  9月9日,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本次改革以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坚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原则开展。

  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协常委、科教文卫体委主任张明树代表第一视察分团表示,目前重庆市的医疗资源不均衡的状况较为显著,作为“分级诊疗”基础环节的社区医院建设,离群众期望还有差距。同时,“三医联动”协调难度较大,政策设计和工作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均衡性和连续性还需改进。

  就下一步改革推进,张明树认为,基于重庆市在医改方面的投入与北京、广州相比还处于较低水平,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应完善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在医保和财政可承受的前提下,逐年加大投入,弱化市场机制对医务人员薪酬的影响。为了补齐基层医院短板,应加大全科医生的培养,推动医疗资源“下沉”;为了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建议建立配套政策,由医保统筹监管,参与医药采购谈判、实行联合采购等方式。

  关于“放管服”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市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市累计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30项,明确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434项,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120多项。

  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和外事委主任李联军代表第二视察分团表示,在简政放权方面,目前放权的精准性、联动性还不够,有的放权没有瞄准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在放权结合方面,部分网上审批事项无法协同办理,数据互联互通的“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在优化服务方面,部分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制度和机制不健全,形成了客观上的“各自为政”。

  为此,李联军建议,要加大“放”的力度,进一步增强放权的精准性和协同性,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要强化“管”的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要提升“服”的水平,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智能化建设。

  就优化简化办事程序,市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还建议,基层行政服务中心内不应分部门设置窗口,改成单个窗口接件,办理全部事项。如此,一个企业只需面对一个办事人员,服务质量更优。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改革

  今年3月以来,全市市级各责任单位、各区县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明确目标,建立制度,落实责任。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总体呈现出“部门分类推进、各级紧抓落实、群众支持参与”的局面。

  市政协常委、区县政协工作联络委主任熊康敏代表第三视察分团认为,在全面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组织体系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污染控制效果不佳,执法可操作性不强,监督难以做到精准公平等问题。

  为更好推进河长制改革,熊康敏建议,要加强源头摸排,积极开展单个河流污染排查,有针对性制定“一河一策”。不断完善河长制考核监督办法,使考核更加科学合理。如考核上既要以行政区划的河段作为考核基础,又要体现河的整体性。否则,下游河长即使付出巨大努力,其考核绩效仍不如付出努力较少的上游河长。同时,推行河长制,还应考虑赋予职能部门相应权利和手段,补齐法律短板,把河长制纳入法治化轨道。

  关于司法体制改革

  自重庆市被中央确定为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以来,公检法等单位在推进中抓住关键、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学技术深度融合,从而推进司法更加公平公正,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

  市政协常委、农业委主任蒋平代表第四视察分团表示,司法人员总体不足依然比较突出,公检两院人少案多、任务繁重的局面仍未改变。

  对此,蒋平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抓紧解决人力财力物力保障难题。同时要科学应对案件持续增长的严峻形势,探索多元化应对解决办法。例如,为缓解司法资源短缺、案多人少的矛盾,对小额民商案件,可探索在起诉前必须要经过基层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处理,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再向法院起诉。再如,可在看守所推行值班律师制度,让涉嫌违法者能提前了解自身违法行为,让法院在审理时缩短时间、提高效率。

  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重庆市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市国资委重点探索了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PPP合作模式、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推进员工持股为主要内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

  目前,市国资委监管的37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11户金融及类金融企业实现了股权多元化;8户工业企业都有所属上市公司,基本实现了主要资产证券化;8户商贸企业中有1户实现了整体上市,2户实现了股权多元化;7户投资企业暂不适宜完全混合所有制改革,但有1户企业有所属上市公司;3户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同时,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及所属控股、参股企业共1943户,其中,混合所有制企业923户(含混合所有制企业所属子企业),占比47.5%。

  但重庆市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依然推进较慢。市政协常委、经济委主任刘宝亚代表第五视察分团建议,在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要遵循市场规律,既不搞“拉郎配”,也不搞没有产权变更实质的虚假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完善产权交易机制,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职工利益,又要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保障民营资本话语权,让进入的民营资本真正嵌入公司治理结构,不能“新瓶装老酒”。

  市政协常委董青则表示,2017年国企改制进入“最后一公里”,任务艰巨,改制不仅要在形式上完成,更重要的是做实董事会,健全混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能翻了牌就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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