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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提供和举报犯罪线索 铜梁公安明确奖励办法

国际在线2017-10-09 11:30:22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的有效结合,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开展侦查破案、追捕逃犯等工作,重庆市铜梁区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和举报案件及逃犯线索,以便加大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有效推进平安铜梁建设。

  犯罪线索举报范围

  公安机关正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重要关系人线索和重要人证、物证情况;公安机关需追捕逃犯的具体落脚点和藏身地;公安机关尚未发现的各类刑事犯罪和犯罪嫌疑人情况;其他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获逃犯的重要情况。

  举报的方式和途径

  公民提供和举报犯罪线索的途径和方式包括:拨打“110”报警电话;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电话:45874550,举报传真:45874033;通过信函等邮政方式(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犯罪举报中心,邮编:402560);直接到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各业务警种或向公安民警当面提供和举报。

  保护与奖励

  警方将严格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安全。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及其提供和举报的信息将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公安机关在查证、宣传、奖励过程中不会公开举报人及其举报内容的信息。

  根据公民提供和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将及时进行查证,对查证属实并对侦破案件、追捕逃犯发挥重要作用的,视情给予奖励。奖励按下列标准进行执行:

  1.破获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或由公安部、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刑事案件,奖励10000-40000元;破获危害较大并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案件,奖励1000 -10000元;破获危害较小的刑事案件,奖励200-1000元;

  2.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奖励5000-20000元;抓获公安部B级逃犯或公安部督捕逃犯,奖励1000-5000元;抓获其他逃犯,奖励200-1000元;

  3.对公民提供和举报的线索中涉及的犯罪活动属于社会危害程度特别严重的,奖励金额可以不受以上数额的限制,按随案公布的数额奖励。对于涉恐涉暴、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假犯罪等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案件线索奖励,按照特别规定执行。( 供稿 铜梁区公安局 刘伽玲 编辑 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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