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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不适宜献血人员信息库 加强血液安全监管

重庆日报2017-09-30 09:07:28

  9月29日,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重庆市献血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二次审议。记者注意到,二审稿更加关注血液的安全问题,明确规定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疾控中心等单位要建立不适宜献血人员信息库,尽可能避免窗口期感染。

  血液安全直接关系老百姓身体健康,加强对血液质量的检测和监管不容忽视。对此,二审稿在采血、供血、用血等流程上增加了有关规定,要求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疾控中心等单位建立不适宜献血人员信息库。明确了采血、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要求,建立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同时,还对血站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等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罚则。

  在构建献血激励保障机制方面,二审稿明确规定,市政府和红十字会对在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明确了激励措施。同时,二审稿还细化了献血者对其献血信息的查询权和录入权,特别是录入信息可作为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确保激励措施兑现更便捷。(记者 黄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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