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岗人员查获三辆拼装车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9月以来,重庆秀山县逐渐进入车辆上户过户的高峰时期,为全力把好道路交通安全源头关,秀山县车管所本着“决不让任何问题车上路”的目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在20天内连续查获三辆拼装车。
9月上旬,一辆黑色吉利牌小型轿车前来秀山县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在车辆查验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辆右车门的漆面异常光滑,与车辆其它地方的漆面形成鲜明对比,车身存在多处焊接痕迹,通过对发动机车号、车架号、VIN号进行比对,发现该车竟是由两辆相同车型的车辆拼接而成。通过对车主龙某的询问得知,该车在2015年发生交通事故,右车门被撞毁,车架被撞断,于是找到一家修理厂准备修理,刚好修理厂内停放了一辆与自己车辆一模一样的吉利牌轿车,此车辆是准备报废的车辆,为节省成本,龙某同意将车架拼接到自己车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规定: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涉事的三辆拼接车均被警方依法扣押。
秀山县公安局提醒:拼装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安全技术达不到车辆检验要求,一旦上路行驶将对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乘驾拼装车,切勿因贪图一时便宜而置交通安全于不顾。(供稿 图/文 秀山县公安局 贾秀涛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