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为扎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重庆市涪陵区切实加强长江沿线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据介绍,涪陵区主要从四个“强化”入手,加强化工企业监管。
强化责任意识,涪陵全区上下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产业布局,涪陵区坚决执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乌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重化工项目和5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布局工业园区的规定,严格执行沿江化工企业的建设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规划新引进项目和建设区域。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中化涪陵化工环保搬迁有序推进。
强化污染治理,以环保“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为抓手,重点对22家化工企业在环保行政许可、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测设备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深入开展污染整治,督促企业压实环保工作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入河排污口的审批,新建入河排污口必须进行论证,凡不符合水功能区域管理要求的入河排污口均不予审批。
强化监督执法,涪陵区出动环保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开展各类污染物排放监测13次,监测达标率100%。开展废气、废水自动监测系统比对监测11次,比对合格率100%。对3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6件,处罚金额42万元。(供稿 涪陵区环保局 曾涛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