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明知是非法所得的赃物却还要收购的张某,近日,因违法收购赃物罪被重庆北碚区人民法院判处徒刑并处罚金。
张某,男,42岁,小学文化,四川省武胜县人,前不久在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承包了一个废旧物品收购门市,生意本来不错。
3月29日下午5时许,有两个陌生小伙开着小车来到张某门市要求收购几圈电缆线,他们自称是工地上剩余的材料。张某看其电缆线有红、黑、蓝、黄四种颜色。过秤毛重有120公斤,折算成净铜约60公斤,以净铜39元/公斤的价格,他支付对方2400元钱。
在双方交流中,张某获悉这些东西是他们从工地上偷来的。
当天晚上11时许,张某本已睡觉,可有人打电话要求收购东西。他开门一看,发现送货来的还是先前那两个小伙,货也是一样的。张某已心知肚明这些东西来历不明,本不应该收购。但考虑到一公斤净铜自己可以从中赚得一元钱左右的差价,张某早已把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和平时特种行业分管民警的谆谆告诫抛到了九霄云外,照样称重收购。这次收购的电缆线毛重也是120公斤,他又支付对方2400元钱。
三四个小时后,已是凌晨3点多钟,又有人上门要求收购东西,张某看还是同样的电缆线,而送货来的两个小伙中有一个是前两次送货来的人,二话没说便照旧过重收购。这次收购的电缆线毛重是180公斤,他便支付对方3600元钱。
这三次共收购电缆420公斤,剔皮后有220多公斤净铜,他以40元/公斤的价格卖给上家,从中赚得500余元钱,心里乐滋滋的。
可是出乎他意料的是,那三个卖电缆线的小伙不久便东窗事发落入法网,北碚区公安分局水土派出所民警于5月9日就找上门来了。
5月18日,张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近日,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供稿 北碚区公安分局 王润田 编辑 高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