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北法院启动执行悬赏保险 找到“老赖”保险公司付赏金
被执行人失踪或财产下落不明,债主该怎么办?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保费,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寻找线索,悬赏金则由保险公司支付。8月4日,记者从重庆江北区法院获悉,该院启动“执行悬赏保险”工作,按相关合同约定,举报人最高可获20万元悬赏金,打击“老赖”又添新利器。
几年前,张先生借了60万元给朋友,不料朋友迟迟不还。于是张先生起诉到江北区法院,在案件执行阶段,这位朋友更是不见了踪影。
今日,张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执行悬赏保险合同”,并与保险公司约定悬赏金是5万元,他支付给保险公司5000元作为投保费。今后如有人提供线索执行到位,保险公司会替张先生支付那5万元赏金。
据介绍,该保险的收费标准及赔偿标准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二是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申请人自定悬赏金额,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
江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袁列彬介绍,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保险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申请执行人在和保险公司签订赏金保单后,一年内,案子得以执行,将由保险公司来支付这笔悬赏金。
据悉,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土地、房屋、车辆、船舶、机器设备、库存商品、产品原材料等,有证据证明是属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或其他财产情况,以及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合伙组织的业主,合伙人以及自然人的个人家庭财产情况等。(记者 李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