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 对师德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第33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今(5)日,记者从重庆市教委获悉,日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立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在晋升教师职务(职称)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对师德违规的实行 “一票否决”。
《通知》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廉洁从教各项纪律要求,全面展示全市教师队伍的新形象新风貌。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在新学期开学期间,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等文件精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通知》对教师收受礼品也进行了规定。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严格按照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求,加大对“六条禁令”的执行和检查力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尤其是要紧盯教师节、开学、毕业、招生录取等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重点查处以谢师宴、升学宴名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以及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等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在教育扶贫领域方面,《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教育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全程监管,确保阳光、公正、透明,要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薄弱学校改造工程” “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等领域进行重点监督,全程跟踪,杜绝教育扶贫惠民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要严格项目立项审批、物资采购、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结算报账等环节的监督,确保教育扶贫领域不出现贪污贿赂、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确保教育扶贫资金和项目真正惠及贫困家庭和学生。
《通知》强调,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率先垂范,亲自抓师德师风建设,不定期分析掌握教师的思想动态和言行举止,对教师在思想、心理、德行方面的问题尽早发现并进行有效干预。对师德违规的教师,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于近期对各区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记者 祝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