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朝天门大队民警查处一名辆酒驾摩托车驾驶员,经进一步调查,该驾驶员竟有逆向行驶、驾驶报废车、故意遮挡号牌、驾驶证被吊销、酒后驾驶机动车五项违法行为。
8月25日22时许,重庆市朝天门大队民警在中兴路下口设卡盘查过往车辆。一辆摩托车距离卡点前10米的地方减速停下,并在人行道上迅速调头准备逆行驶离。见此情况,民警快速上前将摩托车拦下。走近后驾驶员,民警闻到其身上的酒精味,便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值为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驾驶员对测试结果并无异议。
而当要民警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眼神闪躲,说话吞吐,始终没有正面回应民警。民警通过驾驶员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到,此人驾驶证于2014年10月10日在重庆市巴南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在对驾驶员身份及车辆进一步核查后,民警发现此人驾驶的摩托车于2014年4月30日已被注销,属驾驶报废机动车;驾驶员安装的尾部灯光框遮挡了号牌,属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且驾驶员被查获时逆向行驶,也违反了相关条例。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供稿 渝中区公安分局 编辑 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