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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治污不能脱离法律框架

经济参考报2017-08-28 13:09:19

  据报道,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近日对部分地方在环境督查时,采取所有企业“一刀切”关停的管控方式作出回应,明确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检查时“滥作为”的行为。

  不少网民认为,环保治理不能脱离法律框架,应将功夫放在平时,通过政策、制度、监管、执法的有效配合,针对不同企业分门别类进行整治,这样才不至于临时抱佛脚,不顾企业和群众诉求一关了之。

  “一刀切”关停被指粗暴

  网民“枣乡红韵”说,有的地方政府不论企业是否环保达标,一律实行“停产”。环境治理,若是一味靠“堵”,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网民“极地”说,有些地方平时监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环境违规违法事件滋生;中央监管到来时,又一律粗暴地“一刀切”关停,这种做法是对国家环保政策的曲解,掩饰了自身工作的缺失和不足。

  网民“钟茂初”认为,目前的根本问题是,一些政府部门至今没有改变“GDP至上”的政绩观和发展理念,一些地方的经济增长规划没有把“减排”作为一个长期目标。“环保”一旦成为临时性、强制性的行政任务,“一律停产”之类的非常规手段也就粉墨登场了。

  有网民提出,这种做法打乱了经济系统的内在联系。对企业的影响,则是打乱了此前按照市场行情所形成的企业运行计划。

  分类监管 加强惩戒

  有网民认为,环境治理应通过实施差异化政策措施,比如“一企一策”,以及细化环保监管制度等,结合法律、信息手段等的使用,多措并举,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企业排放达标。

  还有网民指出,环保治理是长期行为,根本在于平时的严监管、严执法、严惩处,将隐患消灭于无形,才能从源头斩断“一刀切”式执政行为。网民“法大于天”强调,环保治污一定要限定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行政,公平执法,从严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网民“枣乡红韵”建议,将高耗能、重污染、无环评手续的污染大户摆在重点治理首列,采取限产停产,进驻企业,责令企业出台整改方案,限期改正等,整改进度完成不了的一律关停;对污染轻微且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可以采取“整改一批”、“扶助一批”、“提高一批”的办法,有步骤有计划分类治理;对于取得环评手续并且排放达标企业,应大力扶持,借此推动优质企业弯道超车。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环评不达标相关责任人给予重处罚。(记者 于璐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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