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2017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的第六周年。为进一步提高公众水土保持意识,防止人为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重庆市涪陵区水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活动。本次宣传以“保护水土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面向基层、社会公众开展一系列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具有宣传广泛,重点突出、载体新颖,注重实效的特点。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全面,对象广泛。对《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重庆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法规政策进行了宣传。宣传对象从机关、学校、生产建设项目单位(特别是小企业、小项目)到社会公众,宣传工作做到“四进四到”。
此次宣传活动还做到了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既有广度和深度,又有宣传的重点。着力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新的发展观;突出宣传搞好水土保持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要内容;把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关键群众作为宣传教育的重中之中,重点对当地的园区、渣场、料场、矿山等项目进行督查、宣传。
此外,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是此次宣传活动一突出特点。不仅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进学校的活动,还充分利用互联网、有线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报纸、社团组织等媒体、载体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宣传墙、宣传栏、宣传牌等位置张贴固定标语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宣传活动的形式具有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可以让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供稿 涪陵区水务局 彭柯谏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