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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严查剧毒高度农药使用

武隆日报2017-08-21 15:33:30

  “剧毒、高度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这是记者于近日在重庆市武隆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召开的《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等配套法规培训会上获得的消息。

  据悉,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主要是对相关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新旧条例的主要变化进行解析,同时还重点对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台帐管理制度、农药标签管理和使用制度、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违法行为处罚等进行了解释,重点强调了新条例中规定的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农药经营人员的条件要求。

  “我们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农资生产、批发企业、农资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等地方,严厉查处经营假劣农资及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区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向庆介绍,后期执法大队还将继续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提高农资经营户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服务能力,并加大科普识别真假农资知识,提高农民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诚信销售农资、放心消费农资、科学使用农资的氛围。(记者 吴乡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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