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重庆市江津区男子许某曾因盗窃四次被判处有期徒刑,近期又“手痒”,撬开车窗玻璃,盗取车内物品,不料两天后就被江津警方捉拿归案。8月15日,许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12日凌晨5时许,江津区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车主姜先生报警,称车窗被砸,车内财物失窃。姜先生介绍,被盗车辆为一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副驾驶车窗玻璃被砸,车内后备箱里的9瓶飞天茅台、5条大重九香烟等物品被盗,被盗物品总价值4万余元。
接警后,江津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寻踪追迹。案发时为雨夜,地处江津滨江路偏僻路段,这给破案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办案民警迎难而上,通过调取、分析案发现场及周边视频信息,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许某,并经过大量的走访摸排,推断出其逃跑路径和活动范围,于8月15日上午9时,在江津某网吧内将正欲逃跑的许某抓获。
据许某交代,8月12日晚凌晨2时许,手头“吃紧”之下,又起了盗窃之念,便带着手电筒、螺丝刀等作案工具,沿滨江路寻找作案目标。在社保局附近的公路边,许某决定对一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下手”,撬开玻璃、翻进车内后,在后备箱发现不少高档烟酒。许某喜出望外,打算统统搬走,为便于搬运,许某还在附近偷了一辆自行车,分次运到附近的草丛里藏起来,随后又找到一个大纸箱,将“战利品”全数运走。
经查,25岁的许某并非初犯,从2010年开始,曾四次因盗窃罪入刑。仅2016年,许某就在江津城区以采取砸轿车车窗玻璃的方式,先后作案10余起,共盗得现金、手机等物品价值5万余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车主停车时,最好将车停在有人看管的地方,且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有条件的话,可加装高质量汽车防盗器。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供稿 江津区公安局 王志越 胡钰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