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重庆市丰都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获悉,在岗的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及以上,在岗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向相应的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倾斜。根据重庆市最新发布的职业(工种)市场需求目录,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一般和紧缺职业(工种)及目录外工种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和2000元,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分别补贴1200元、1800元和2500元。(通讯员 李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