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8月9日晚,重庆巫山县公安局处置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当晚几名男子在城祥云路一歌舞厅内醉酒后当场调戏一女子,后又对该女子及其同伴进行殴打。
据悉,当晚11时20分许,邓某(男,42岁,巫山县高唐街道人)在县城祥云路一歌舞厅内与朋友醉酒后当场调戏一女子不成,后对该女子及其同伴进行多次殴打,过程中其同伴饶某(男,45岁,巫山县龙井乡人)借酒滋事,肆意损毁公私财物。
接到群众报警后,巫山县公安局高唐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两名违法嫌疑人酒劲上头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最终被警方强制带离。目前,违法嫌疑人饶某被警方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违法嫌疑人邓某被警方处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夏日饮酒要适量,饮酒而不酗酒,欢聚而不滋事。如遇磕磕碰碰,尽量克制忍让,切勿头脑发热寻衅滋事,以免惹出事端而后悔莫及。发生纠纷时,在场的家人或朋友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及时劝阻,避免事态恶化。(供稿 巫山县公安局 陈虹汛 编辑 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