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核查报警人提供的信息。沙坪坝警方供图 华龙网发
心爱的东西失而复得,绝对是一件高兴的事情。昨(7)日,重庆一女子就惊呼找到了自己丢失的摩托车。不过,摩托车当真是她的吗?
8月7日20时许,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接到李女士报警,称其在大学城某小区找到了丢失的摩托车。闻讯之后,民警一方面迅速赶往现场,一方面告知李女士在周边观察,以免打草惊蛇。
看到警车,李女士急忙示意民警停车。车还没停稳,她就快步赶到民警面前,指着旁边一辆摩托车说,“这就是我之前丢失的摩托车,你们快帮我看一下。”
李女士介绍,一个月前,她停在小区楼下的摩托车不翼而飞。由于种种原因,她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事发以后,李女士与家人一直在寻找丢失的摩托车。当天晚上,李女士下班回家路过这个地方,发现一辆摩托车与她丢失的那辆极度相似。觉得摩托车是自己的,李女士第一时间报了警。
在现场,民警发现,遭报警人怀疑的是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附近市民表示不知道车主是谁。由于摩托车没有悬挂车牌,民警一时无法确定归谁所有。
“我摩托车的车把这里也摔怀了的”。李女士激动地指着摩托车的一处损伤表示,眼前的这辆摩托车就是自己丢失的那辆。鉴于这种情况,民警询问李女士是否还有发票等其它证据,李女士表示可以回家去取。
十几分钟后,李女士带着材料回到现场。通过查看材料,民警发现李女士丢失的摩托车与该辆摩托车的生产厂家、型号、颜色等信息基本吻合。那么,李女士的直觉是不是真相呢?
“每一辆正规厂家生产的机动车都自己独特的编号,即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码,正常情况下,这两个号码不会出现重复。”民警告诉李女士,只要核对上述两个号码,就可以确定车辆的身份。
遗憾的是,经过仔细比对,民警发现该辆摩托车的两个号码都与李女士提供材料里的不一样,且摩托车没有任何修改的痕迹。这就说明,该辆摩托车不是李女士丢失的那辆。
直到这时,李女士才明白凭外观和某些痕迹来找车的做法并不完全可靠,自己搞了个大乌龙。
民警提醒:购买机动车,广大车主要保存好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悬挂号牌才能行驶。(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