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民警在建新北路巡逻时,发现交通出现缓行和拥堵的情况,民警驾驶摩托车沿线巡逻,发现一辆白色无牌的奔驰车竟“任性”地停在建新北路主干路。该车妨碍车辆通行,因无车主联系方式,只能调集拖车依法将该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奔驰车“任性”停在建新北路主干道
因机动车驾驶员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记3分罚款200元。在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后,驾驶员已前往观音桥大队处理自己的违法停车行为,办理取车手续。
民警提醒,建新北路是车流量极大的主干路,属于禁停路段。机动车停放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切不可图一时方便“任性”停车。(供稿 文/图 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 张雨 郭舒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