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市食药监局将联合公安、市政等部门,对火锅类食品行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提升火锅类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将严查四种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包括在火锅底料、汤料和食材中添加罂粟壳、甲醛、工业火碱、非食用色素和其他非食用化学物质等;二是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包括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利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或掩盖食品腐败变质征象等;三是采购或使用不合格食用油脂的行为,包括采购或使用“地沟油”“潲水油”,以及利用回收食品和餐厨垃圾作原料再加工制作食品等;四是掺杂掺假行为,包括在火锅食材、食用油脂、调味料、酒、饮料中掺杂掺假等。
在整治期间,火锅类经营者需向当地食药监部门报告自查结果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食品守法生产经营告知书》,进一步完善人员管理、原辅材料管理、经营过程管理、餐厨垃圾管理的制度,做好相关记录。
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我市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地沟油”或“潲水油”、利用回收食品和餐厨垃圾作原料再加工食品、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李珩 刘蓟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