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7月24日晚,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活动。
当晚20时30分,民警依法对一辆渝B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一看到民警过来,就笑嘻嘻地打招呼、递烟,然而民警确发现该驾驶员满嘴的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其检测结果为6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警官,我今天都吹了两次气了。”驾驶员说。民警很惊讶,驾驶员已经被其他检查站查到酒驾,竟然还敢再开车。结果驾驶员又说:“今天是我生日,吹了次生日蜡烛,现在又来吹这个,还得了个酒驾做‘礼物’,上天还真眷顾我,也不求你们放过了,只希望你们能对我说句生日快乐。”
生日归生日,法不留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将面临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证的处罚,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供稿 江北区公安分局政治处 梅竹 廖华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