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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重点环节集体研究 加强监督执纪水平

重庆日报2017-07-26 09:59:09

  日前从重庆市大渡口区纪委获悉,作为贯彻《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办法》的具体举措,该区制定了7个集体议事决策规则,通过加强对重点环节的集体研究,压缩监督执纪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提高监督执纪科学化水平。

  这7个集体议事决策规则,包括问题线索集中管理、线索处置集体决策、初核方案集体审议、初核报告集体研判、立案审查集体决定、给予处分集体审议、安全隐患集体排查等。

  “就是盯准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制定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该区纪委负责人表示,从源头、过程处置到最后的风险评估,对每个环节都规范了具体形式、程序,形成了强化监督执纪工作的完整链条。

  同时,该区制订了《大渡口区纪委问题线索分级处置管理办法》,对问题线索集体排查、集体研判处置,防止办“人情案”,并通过“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量纪,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防止承办单位“误量误判”。今年以来,已组织集体排查会议8次,排查问题线索40件。在过程处置中,则坚持初核方案集体审议、初核报告集体研判,尤其在立案审查时,由相关部室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集体决定,确保立案审查工作高效、保密。

  “通过集体研究监督执纪的重点环节,将集体研究决策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注重议事决策效果和效率的统一,切实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质量。”该区纪委负责人说。(记者 何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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