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专门领导班子,组建6支环境应急队伍,统一组织和协调汛期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健全覆盖县乡(镇)的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科学防范。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对龙溪河等7条次级河流两岸309个重点涉水源开展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检查工业企业95家(次),督促相关企业和责任人严格落实汛期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环境风险隐患9家(次)。
三是强化风险监管。加强网格化管理和“双随机抽查”,对79家重点企业、4家涉危化品单位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防乘雨偷排、夜间偷排、污染物外溢等行为。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坚持24小时汛期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加大对辖区水环境质量环境监测频次,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电话、74522369举报电话等信息渠道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确保受理率、处理率、滿意率均达100%。( 编辑 牛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