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7月16日8时30分,重庆巴南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鱼洞轻轨站路口发生摩托车与汽车相撞事故。
民警调查得知,司机黄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张某,行驶至鱼洞轻轨站路口时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通行,等不及的黄某便从右侧路边超车。而当摩托行驶至杨某驾驶的汽车附近时,汽车上乘客陶某突然打开右车门,摩托车遭遇“开门杀”与车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上黄某和张某也受轻伤。民警疏散围观群众后,伤员被送往医院治疗。
民警根据《警交通法规处罚》细则对该事故做出认定,事故中当事人黄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路口,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未排队依次通行,从右侧路边强行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主要责任。汽车乘客陶某因开车门时未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而汽车驾驶员杨某在乘客下车时未注意观察且未提醒乘客负次要责任。
民警提示市民,驾驶时要遵守交通秩序,不要抱侥幸心理,想当然认为摩托车体型小便可以随意占道超车,这样做不仅违反交通规则,更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生命安全隐患。(供稿 重庆巴南区公安分局 林禹 编辑 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