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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养生馆洗面丢金项链 民警成功调解索赔纠纷

国际在线2017-07-11 15:16:21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养生馆洗面遗失金项链,当事人向店家索赔,双方就责任问题产生分歧。近日,綦江区古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在某养生馆洗脸后丢失金项链,自行协商索赔不成只得报警求助,经民警现场协调解决,双方最终成功达成协议,由服务技师支付报警人700元协管费用。   

  经了解,报警人万女士当天中午前往古南街道某养生馆洗面,当晚21时许在家准备洗澡时突然发现脖子上价值2000余元的白金带坠项链不翼而飞。万女士回想当天在养生馆洗面时,服务技师小杨为方便操作,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项链取下,13时许万女士洗面结束离开时将项链的事抛之脑后。因发现时间太晚,万某只得电话告知服务技师小杨,并于29日一早就前去养生馆寻找未果,店里服务技师均表示没有看到项链,万某到该店索赔不成,无奈只得报警求助。   

  民警询问养生馆接待万女士的服务技师小杨,小杨反映:“昨天中午为万女士洗面时,为便于面部护理,确实将其佩戴的项链取下顺手放在工作台上,但其材质是否为白金项链无法确认。”服务完成后小杨先行离开房间,来到大厅和同事吃午饭。万女士休息片刻直接离开,事隔8小时才通知店方称项链不见。而万女士认为小杨服务完成后并没有及时提醒对方戴上项链存有失误,双方在调解现场各自辩解,争执不休。   

  民警同报警人万女士、服务技师杨某重新在房间内寻找,还原当时的情景,但项链始终不见踪影。随后,民警现场仔细分析事件存在的可能性,对矛盾双方展开劝解,养生馆作为提供消费服务的场所,理应最大义务保障顾客人身财产安全,而服务技师小杨没有认真履行保管义务,未尽提醒义务,对万某造成损失一事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万女士在服务结束后,忘记向服务技师小杨索要,看管自己的东西存在大意疏忽。民警耐心、细致地劝导双方,尽量规避误会,引导当事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事情,详尽指出双方在温馨提醒、贵重物品保管及报警不及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经仔细劝解,民警说服当事双方,经协商,最终由服务技师小杨赔偿万女士的700元的项链协管费,双方均表示满意,保证不再为此事纠缠。

   

  民警提示:外出时请妥善保管自己的随身贵重物品,尽量避免粗心大意引起财产损失。(供稿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王红梅 编辑 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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