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李世丹 通讯员 杜小林):近日,重庆市首部关于村镇供水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5月1日已正式施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近日,重庆忠县水务局主持召开宣贯会,县人大农工委、县级相关部门、29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以及水务服务站负责人等9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合忠县实际,分别从村镇规划与建设、产权与保护、水源与水质、供水与用水、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县发改委、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就供水水价、供水服务与水质检测、水价补贴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会议还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使用、村镇分散式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等进行了规范。
据悉,“十一五”以来,忠县加大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已建成各类村镇供水工程435处,解决不安全人数63.25万人,其中,贫困村贫困人口27251人,已形成场镇以规模化供水为主,农村以小型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为主的村镇供水格局。通过实施《条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管网、同水质、同水价、同服务。届时,忠县村镇居民也将能享受到和城市一样的水质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