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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204条街将设"街长" 定责到人专治"城市病"

重庆日报2017-04-24 10:26:27

  车辆乱停乱放,“牛皮癣”辣眼睛……今后,这些街面上的问题都可以直接找街长。4月20日,荣昌区印发《荣昌区街长制实施办法》,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为全区204条街封“街长”,定责到人专治各类“城市病”,目前昌元、昌州两个街道已启动试点,年底内全面实现街长制城市管理。

  所谓街长制,是指各片区按照路段划分若干道路网格,设定每条道路管理街长,负责沿线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广告店招、园林绿化、设施维护、市政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

  “相当于把市政园林的主要职责都下放。”荣昌区市政园林局负责人表示,实施街长制的核心,就是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压实镇街的城市管理职责。“这些年,市政部门统揽了城市管理职责,实际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职责下放后,市政不是‘甩包袱’,而是回归了指导和监督的本位。”

  根据深化城市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当前,该区正着手在试点街道建立实施街长制的各级组织机构和联合执法机构;6月份将完成街长选配及划片分区街长和街长管理区域和职责,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和人员调配划转;到年底,全面实现街长制城市管理。

  该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街长制顺利实施,该区将重点放在理顺管理体制上。目前,正按照由易到难的步骤,逐步将城区市政环卫、市街园林日常管护和市政园林秩序管理职责下放到两个试点街道,同时,也将相应的人员、经费一并下沉,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实现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为下一步全面推行积累经验。

  “今后,街长必须天天巡街,处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该负责人说,每条道路上将设立街长公示牌,市民遇到乱停乱放、游摊占道等问题都可以直接找街长——这将彻底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头管理、推诿敷衍的情况。

  市政园林部门则牵头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队伍,负责跨区域、全区性重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餐饮油烟、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等职责,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着力解决城市管理执法职能交叉、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设立街长,将街道的路面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还被寄予了根治城市管理难题的期待。荣昌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管理之所以“难”,主要是市民对市容秩序的追求,与少部分困难群体摆摊就业之间的矛盾始终无法消解。街道工作人员了解辖区情况、熟悉居民实际,担上街长的职责,或许可以找到切入点,有效化解这一矛盾。(记者 何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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