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9时30分许,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铁山坪大队民警驾驶警车途经海尔路中钢路段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竟载着多个液化煤气罐上路行驶。看到这一危险情况后,民警立即拦停了该摩托车。
民警上前询问摩托车驾驶员段某具体情况,却发现对方很是眼熟,稍作回忆便想起来,段某之前同样因违规运载煤气罐被自己处罚过一次。在对段某提出严厉批评的同时,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了200元罚款。
江北交巡警提醒:运载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危险品运输专用车,并配备持证押运人员及安全防护设备,行车时不得超速行驶,要注意避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江北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