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起,《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犬只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近日,渝北区就发生一起因两只犬只未拴绳发生撕咬,导致一方主人在劝阻过程中被咬伤的警情。
据了解,家住渝北大盛镇的段某某带着牧羊犬在隆盛村将军路附近放羊时,遇到了同村樊某某的中华田园犬,且两只犬只在未拴绳的情况下发生撕咬。眼看形势不对,段某某便上前予以阻止,不料被中华田园犬咬伤。
渝北区公安分局大盛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发现,双方各执己见,周边缺少监控,暂无直接证据证明段某某的伤为中华田园犬所致。双方的赔偿谈判陷入僵局。好在事发地为主干道,不少车辆曾路过此地。于是,警方查看了沿途农家、道路监控,筛选出可能存有视频记录的100余台车辆。经过数小时电话联系车主,警方终于掌握了可靠线索,车上一乘客用手机记录了两条狗相互撕咬的视频,并记录下段某某被咬伤的一幕。铁证面前,樊某某终于承认自己的过错,赔付了段某某相应的医疗费用。经调解,段某某原谅了樊某某。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条例》对养犬管理职责、犬只免疫和登记、细化养犬行为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携带爱犬出行时,要给犬只带束狗绳,大型犬只要带上嘴套等防护措施。文明养犬,别掉“链”。(文 陈虹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