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9岁的刘伟穿上新军装、带上大红花,内心无比激动,走进一心向往的军营。1992年,24岁的刘伟结束军旅生活回到家乡重庆垫江,同时在心里埋下一颗种子——“在群众需要的地方发光发热”。
刘伟先后服从组织安排在垫江县公安局澄溪派出所、沙坪交警中队、交巡警大队桂北平台、警务保障室、车辆管理所等基层岗位工作,现任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
在垫江县车辆管理所工作期间,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的刘伟积极践行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工作准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出了“12345工作模式”,即一次告知;优化流程、限时办结两项措施;免费导办、延时热情、全程温馨三项服务;坐等式、容缺式、一窗式、一站化四项机制;网上办、预约办、社会办、上门办、自助办五种途径,累计审核办理各类车驾管业务2万余笔,实现0投诉、0差评,有力推动所在单位成功创建“一等车管所”,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誉,被重庆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1次。
除了在本职岗位上发着光,刘伟还在公益事业上发着热。照顾孤寡老人、接济流浪汉、资助贫困学子……面对困难群体,刘伟总是会毫不吝啬地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退役31年来,刘伟已累计捐款20余万元,先后帮助垫江八中、垫江十中和垫江沙坪镇等地的30多名贫困学生圆了求学梦。
在刘伟的影响下,其妻子也大力支持,加入了公益队伍。数十年如一日,刘伟一家携手投身公益事业,在群众需要的地方传递着爱心与温暖,先后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全国“五好家庭”。
刘伟说:“我是军人、是警察,更是共产党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是我的使命。为了不负这些称谓,也为了心中的那颗‘种子’,我将尽己所能,继续在群众需要的地方发光发热。”(文 肖红光 何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