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举办“发言人来了”公安专场发布活动 现场讲解养犬等政策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3-01-12 17:40:23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肖红光):1月10日,“发言人来了”——进城乡社区、进产业园区、进大学校区重庆市公安局专场政策解读发布活动在重庆高新区举行。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蒋志建、市公安局打假总队副总队长陶建东、市公安局环保总队破坏生态资源案件查处支队支队长杨远、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蒋显旭出席现场,围绕新养犬管理条例、打假和禁渔等主题介绍解读相关政策,并回答现场市民的提问。

  发布会现场,蒋志建介绍:“《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对不牵绳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没收犬只、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文明养犬既要遵守相关规定,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彼此理解包容,共建和谐美好。”

  陶建东介绍:“打击盗版侵权一直是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近期公安机关相继侦破了大渡口盗版儿童教辅图书等各类侵权盗版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查获儿童教辅图书4.5万册。”他建议,无论是线上购买还是线下购买书籍,都请市民到正规的书店、大型商超购买,同时要保留好自己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如果发现购买的书籍质量差,错别字多,可能是购买到了盗版书籍,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文化部门举报。

  随着长江十年禁渔的推进,杨远特别提醒,在每年的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的禁钓期,是不能有钓鱼行为的。而在非禁钓期,市民则可以休闲垂钓,但必须符合规定,例如“一人一竿”,“路亚”前面最多不会超过2钩等,违反相关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聚餐时多留意、多关心,看餐饮场所是否有售卖野生鱼类的情况,如有发现,可拨打12316或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

  蒋显旭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57条明确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出租房屋是为了从事违法犯罪,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现场,蒋显旭还向群众科普了传销的危害。(重庆市公安局)

编辑:付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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