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表现极不自然。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辆后备箱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死体,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地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等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遂对上述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文 陈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