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心城区和梁平区将“分区分类、由点及面、逐步放开”
来源:重庆日报  |  2022-12-01 09:18:43

  原标题:疫情形势趋稳向好,全市新增感染者呈下降趋势 中心城区和梁平区将“分区分类、由点及面、逐步放开”

  11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154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杨琳介绍,我市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目前得到了有效遏制,疫情形势趋稳向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

  杨琳说,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重庆工作组的有力指导下,市委、市政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三个坚定不移”,坚持第九版、落实二十条,全市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以快制快,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歼灭战。

  重庆市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目前得到了有效遏制,疫情形势趋稳向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具体表现为:从27日至29日近三日的情况看,全市每日新增感染者分别为9612例、8721例、7792例,呈逐日下降的趋势。连续三天,每天下降1000例左右。中心城区非高风险区新增感染者占比分别为4%、3.15%、3.2%,呈下降趋势。

  杨琳说,目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市委、市政府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和走势,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重庆工作组的指导下,提出要更加科学精准务实高效开展疫情防控。按照第九版和二十条要求,因时因势调整优化防控措施,不断巩固疫情的防控成果。

  杨琳通报说,中心城区和梁平区,按照分区分类、由点及面、逐步放开的思路,由各区根据疫情发展的形势,以小区、社区为单位创建无疫小区、无疫社区,人员可在无疫小区、无疫社区内有序流动,但不聚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行差别化的防控措施。其他区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常态化防控。

  关于高风险区的划定调整。要精准研判动态调整高风险区,做到快划快封快解,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符合解除高风险区条件的及时解封,调整为低风险区。“由于前期在疫情暴发初期,感染来源不明,而且存在广泛的社区传播,我们在高风险区的划定上范围相对比较大一些。现在经过高风险区划定以后的有效管理,社区的传播得到有效控制,所以现在就是要以小区的单元和楼栋为单位来划定更加精准。”杨琳说。

  中心城区5个区连续3日以上未报告社会面感染者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畔介绍,11月29日,全市报告新增感染者7792例(不含由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的41例),较28日减少929例,社会面发现感染者247人,占比为3.17%,连续三天低于5%。总体来看,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社会面清零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形势趋稳向好,但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期。

  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县,11月29日共报告新增感染者1407例,其中梁平区报告新增893例,垫江县、秀山县、巫溪县的疫情趋于平稳,11个区县报告新增为个位数,2个区县未报告新增感染者;社会面发现感染者96人,占比为6.82%,19个区县未报告社会面感染者。

  就中心城区而言,11月29日共报告新增感染者6385例,较28日减少1186例,报告数量连续2日下降。另一方面,中心城区社会面发现感染者151人,社会面占比连续5天下降,持续下降至2.36%,大渡口区、沙坪坝区、巴南区、北碚区、重庆高新区等5个区连续3日以上未报告社会面感染者;181个高风险区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调整为低风险区,132个镇街、1594个村(社区)实现了社会面清零。中心城区的疫情形势逐步向好。

  目前,全市在市级集中救治医院、区县级定点救治医院和市、区县两级方舱医院进行集中隔离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的新冠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共有90147人,病情稳定。

  符合条件的密切接触者可居家隔离,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李畔介绍,对一些特殊患者,比如有严重的基础性疾病,一些老年人、孕产妇或者还在哺乳期的妇女,家里又具备条件的,可以居家进行隔离。

  李畔说,居家隔离的条件一般来说是单独居住,最好是有独立的卫生间。居家隔离期间,不要与家人有接触,自己在房间里用餐。房间外放一个桌子或者凳子,把要用的东西放在桌子上、凳子上,无接触式地放所需物品,另外要向社区承诺,社区的工作人员也会对居家隔离的人员进行健康监测,确保没有感染。

  杨琳介绍,要按照科学、精准的原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严格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得随意扩大密切接触者甄别范围,不以时空伴随作为判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对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居家隔离。

  此外,杨琳表示,按照第九版和二十条要求,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不重复检测,不加码检测。设置常态化核酸检测点,满足群众核酸检测需求。(重庆日报记者 李珩)

编辑:胡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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