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居民李某驾驶三轮电动车穿过瑞福路十字路口时,被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撞倒。由于该事故系李某闯红灯导致,其负全部责任。
当天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辆三轮电动车倒在地上,一辆小轿车车头受损严重,电动车驾驶员倒地受伤。民警立即联系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医治疗,并对事故展开调查。
经查,三轮电动车驾驶员李某由于埋头想事,不慎闯了红灯,加之车辆加装的遮阳伞挡住了视线,令其来不及避让正常行驶的轿车,导致车祸发生。经过医生抢救,李某没有生命危险,但全身多处骨折。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经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绝对不能闯红灯,同时还要注意观察来车情况,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要给电动车、摩托车加装伞具,以免影响驾驶。(文 郑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