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8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授予397名个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全国公安系统共有44名个人和10个集体受到表彰。其中,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武陵山派出所所长余俊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余俊 供图 重庆市公安局
余俊,35岁,现任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武陵山派出所所长。从警13年来,余俊累计调解矛盾纠纷300余起。每当村民产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时,余俊总能及时出现,化解矛盾,定分止争。通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实践,余俊总结出“真心对待、耐心听取、细心观察、决心突破”的“四心工作法”。此外,他还热心帮助村民解决饮水、修路等难题,带领歇凉村摘掉“贫困村”帽子;在执法中传播法治温度,累计帮扶困难当事人40余人次。
余俊向村民发放反诈宣传资料 供图 重庆市公安局
一直以来,余俊视群众为亲人,看到群众有疾苦,总是第一时间热心帮助。他在兼任石沱镇歇凉村村支部副书记期间,为村民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饮水难问题,还想方设法让因资金链断裂已停工的黄岭庆大桥重新恢复施工,大桥完工后村民进出车程缩短半小时。在歇凉村的两年,余俊带领全村人勤劳致富,成功摘掉“贫困村”帽子,他也因此成为村民心中最可爱的“余书记”。(重庆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