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与玉清西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加装遮阳伞的两轮电动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廖某和乘车人周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调查,该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警察指挥,电动车驾驶人廖某在经过该路口时,未按照规定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因此廖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对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同时,交警发现廖某的电动车违法加装了遮阳伞,容易挡住驾驶人视线,引发交通事故。
民警查处非法加装遮阳伞的两轮电动车 供图 永川区公安局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非法加装遮阳伞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营造和谐的出行环境,永川警方于近期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治理行动,严抓严管加装遮阳伞、遮阳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辆、拆除一辆、教育一次,最大限度将交通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永川警方已劝导群众拆除加装遮阳伞、遮阳棚1000余顶。(永川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