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会同重庆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重庆市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将扩大至22个行业及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并延长缓缴实施期限。
《通知》明确,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重庆将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包括以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为重点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通知》显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3月保持不变。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3月。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其养老、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工伤保险费缓缴暂实施至2022年8月。企业可从2022年6月13日起,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录办理,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通知》规定,在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企业招用202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的,招用企业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人员也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另外,《通知》还提出,重庆将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将通过大数据比对,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将市场主体确认的资金返还至其指定银行账户。(重庆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