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慈云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在农贸市场里发现一只被困的猫头鹰幼崽,需要民警帮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该猫头鹰幼崽带回派出所,并第一时间与林业部门取得了联系。次日,民警在事发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发现附近一居民家中还有一只被救助的猫头鹰。于是,民警将两只猫头鹰一并移交给了农业中心工作人员。农业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精心喂养两只猫头鹰,待其恢复飞行能力能够独立觅食后,将其及时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任何私自猎杀、饲养、贩卖或食用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将涉嫌犯罪;如发现猫头鹰等野生保护动物受到伤害,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林业部门或者向公安机关报警。(文 王志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