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1+26+3!看重庆如何保护大美湿地
重庆梁平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内,白鹭在空中亮翅飞翔,舞姿轻盈优雅。新华网发(余先怀 摄)
新华网重庆6月1日电(陈雨 实习生 于欣然)6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生效施行。来自重庆市林业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重庆已建成湿地自然保护区10个、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1个、湿地公园26个、市级重要湿地3个,初步建立了湿地保护体系。
近年来,重庆市紧紧围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目标,出台《重庆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颁布实施《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完善《重庆市湿地名录管理办法》《重庆市市级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湿地保护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目前,重庆已实施湿地用途管制,规范支持类、控制类、禁止类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引导建设项目不占、少占湿地。同时,重庆还建立了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9个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补偿试点。
重庆还以“湿地+”方式在全国率先探索小微湿地与环境治理、有机产业、生态康养等结合,发展湿地生态惠民产业。此外,重庆大力实施湿地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实施水系连通、栖息地恢复、“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等工程,湿地生态得到修复。
目前,重庆梁平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已出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青头潜鸭;有“水中活化石”之称的中华秋沙鸭连续九年在綦河出现;开州汉丰湖雁鸭类越冬候鸟多达20种,数量达1万余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小灵猫首次在重庆中心城区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出现。
重庆武隆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内,碧水如画。新华网发(重庆市林业局供图)
位于忠县的重庆皇华岛国家湿地公园。新华网发(重庆市林业局供图)
重庆巫山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一角。新华网发(重庆市林业局供图)
重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新华网发(重庆市林业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