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田渝兵):为加强农村午后酒驾事故预防工作,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白羊公巡大队在辖区东桥村附近路段开展午后巡查工作。
当日13时许,一辆二轮摩托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随机将其拦截进行检查。当民警靠近摩托车驾驶人时,闻到其身上散发着酒味,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人姜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显示姜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为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民警将姜某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做进一步检验。经检测,姜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7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姜某某陈述,当天中午,他在长岭镇帮某位村民办酒席,中午吃饭时喝了酒。下午前往另一个客户的住所时,因路程较近,又是中午时间,姜某某便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赶路。
经民警调查后发现,姜某某在2017年2月份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查处过,此次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外,姜某某在上次接受处理后,一直没有去参加学习,驾驶证也被注销,其所驾驶的摩托车也未按规定购买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依法对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700元的处罚。
交巡提醒: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