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记者12月1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人社局于近日联合四川省人社厅发文,就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等事项进行明确。拟通过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推动实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备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促进两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按照文件规定,川渝两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另一方设立分支机构需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仅需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完成工商登记和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即可;持有川渝两地任一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另一方开展临时性职业中介活动的,仅需提前向业务开展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川渝两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方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格证,以及国家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证件,均可作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川渝两地申请行政许可的资格条件。(重庆日报记者 张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