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户籍地为四川的两岁儿童小林,在家人的带领下到南岸区公安分局涂山派出所办理了居民身份证。这是非重庆户籍居民在重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第一例。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负责人表示,11月1日起,四川、贵州、重庆三地的居民在3个行政区域内异地居住,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用再回户籍地,直接在居住地就可申办了。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川渝黔是全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的第一批“跨省通办”试点地区之一。重庆市公安局也将川渝黔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作为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公安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加速推进户政服务便利化进程。
根据试点规定,川渝黔居民离开户籍地到三地任一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均可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并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按已签发的制证信息完成居民身份证制作并发放证件。
同时,治安总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时需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确认提交信息准确、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公民,需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办证时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此外,民警介绍说,与以往首次申办居民身份证一样,“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依然免费,可自愿申请通过邮递方式领取,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重庆日报记者 周松 实习生 肖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