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肖红光):9月2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重庆市一中法院”)开庭审理重庆市首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悉,2020年7月16日,被告重庆扬啟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泄露了1万余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对此,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并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支持起诉。庭审中,重庆市一中法院主持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道歉信,公开赔礼道歉;自调解书生效起1年内策划、制作、发布其首创的消费范畴公益宣传活动4次以上。
庭审现场 供图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了解,该案是重庆市首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全国开庭审理的首例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21年7月,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消委会、检察机关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开启全面合作,此案也是该《意见》印发后双方合作的首个案件。
据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谷丹介绍,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指省级以上消费者组织或是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商品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等有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律行为。其最大的特征在于突破传统民事诉讼法规则,赋予社会组织、检察机关等诉讼主体资格,即虽然起诉人不是受被告侵权行为导致直接损害的当事人,但原告可以代表社会公共利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