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田渝兵):7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发布消息称,从7月13日起,公安机关将开通市内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通办”服务,届时,只要是重庆户籍居民,就可到市内任一居民身份证办证窗口申办居民身份证,解除了以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回户籍地申办的限制。
据了解,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市内“异地通办”服务,是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办理流程为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市内任一居民身份证办证窗口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核验通过后,公安机关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和指纹信息;受理点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申请人(或监护人)核对申请信息并签字确认,现场签订《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通办承诺书》,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时限与其他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限一致,也是15个工作日,同样也可以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个邮服务。
云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云阳县每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人数达1.7万余人。全面推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通办”服务,为很多办证群众解决了“两地跑、耗时长”等麻烦,实现了“就近办、一次办”的便利。
重庆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相关民警介绍,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是指居住证、暂住登记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仅需提供任一一种即可。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在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通办”工作中,以下情形将不予异地受理:申请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不一致;户口疑似虚假、重复登记;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满足受理条件或有其他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