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2月27日20时40分左右,重庆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处队民警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沙坪坝区某公交车站,一位乘客因网约车司机送回自己遗失在车上的行李箱要收费,与司机发生了争吵。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劝阻两位当事人并分别了解情况。原来,当天晚上,乘客李某及家人搭乘司机王某的网约车到某小区。下车时,李某忘记将行李箱从车后备箱取出,而司机王某也忘记提醒乘客李某拿好自己的物品。
随后,李某通过查询网约车订单联系上司机王某,王某称自己可以将行李交回公司,让李某去公司领取,或者将行李给李某送回去,但要收取30元钱费用。李某表示让王某将行李送回并愿意支付费用。但王某到达约定地点后,李某却不愿意支付约定的报酬,双方沟通不畅发生争执。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民警告知司机王某,作为网约车司机,在乘客乘车时有义务确保顾客人身财产安全,在顾客下车时有义务提醒顾客拿走自己的物品。同时,民警告知乘客李某,作为乘客,在乘车时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防止物品遗失遭受损失。经过协商,李某支付了司机王某15元路费,双方达成和解。
警方提醒市民,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必要费用。网约车或出租车司机有保管乘客物品的义务,在给乘客送回行李时,可以收取一定的合理费用。(文 田渝兵 张静 编辑 胡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