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重庆日报  |  2021-02-10 10:43:29

  原标题:《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年3月为我市首个文明行为促进月 将集中做好“三件事”

  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立法意义和背景,解读法规主要内容,阐述实施具体措施。《条例》于今年1月经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分六章,共61条,从维护公共秩序、讲究公共卫生、提倡文明出行、倡导文明用餐、文明使用网络等14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同时确认每年3月为重庆文明行为促进月,集中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实践活动。

  《条例》起草遵循的主要思路——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法治化

  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邓茂强表示,条例起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反映本市实际,旨在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法治化。

  《条例》主要遵循了4个思路,即以文明行为为起点、以促进工作为主线、以“社会细胞”为基础、以协同配合为保证。

  “条例以家庭、学校、社区、工作单位等‘社会细胞’为基础,着力规范其权利义务,共同推动文明行为促进,成为工作生活常态。同时,以文明风尚为标尺,衡量促进工作的成效。文明风尚的养成,既需要明确社会成员的义务,也需要对其合法权益给予尊重;既需要明确是非,也需要以治病救人为出发点刚柔并济地治理不文明行为。”邓茂强说。

  维护社区文明要遵守哪些行为规范——

  健身歌舞活动避免妨碍他人,饲养宠物要采取安全措施

  在维护社区文明方面,《条例》提出,不违法搭建,不侵占通道和绿地等公共空间;不从建筑物中向外抛掷物品。

  对于市民关心的装修装饰扰民、跳广场舞扰民等问题,《条例》明确提出,进行装修装饰、聚会聚餐、餐饮服务以及健身、歌舞等活动,合理使用场地和设施设备,遵守噪声防治等相关规定,避免妨碍他人。

  同时,《条例》还提出,不在道路、小区等公共区域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不在规定的殡葬、吊唁场所之外搭设灵棚。

  社区里如何文明饲养宠物?《条例》规定,饲养宠物按照规定办证、检疫,清理粪便,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妨碍、伤害他人。

  聚焦人车矛盾文明出行有规范——

  开车不加塞抢道不向车外抛撒物品,行人不外放电子设备声音

  在规范文明出行时,《条例》一方面规范了车辆管理,另一方面也要求行人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则。

  在规范车辆时,《条例》对车辆驾驶人作出了礼让行人,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优先通行车辆,规范使用灯光、喇叭、低速通过积水路段,避免妨碍他人,不加塞抢道,车内人员不向车外抛撒物品,规范停车、不占用应急通道、人行道、盲道等文明规范。

  在规范行人时,《条例》规定,行人靠右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跨越隔离设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先下后上,主动给需要关爱的老、弱、病、残、孕等乘客让座,不外放电子设备声音等。

  不文明行为如何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投诉、举报不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和曝光

  遇到不文明行为,怎么办?《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投诉、举报不文明行为。投诉、举报不文明行为应当提供基本事实依据。

  此外,《条例》明确对投诉人、举报人的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做得好的要表扬,做得不好的要曝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马岱良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建立健全《条例》的相关配套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文明行为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优待制度。明确表彰奖励、优待的主体、对象、条件、方式等事项。

  二是建立参加公益服务办法。明确不文明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情节轻微、行为人自愿申请参加并完成公益服务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和认定标准。

  三是建立不文明行为记录和曝光办法。对行为人多次故意实施不文明行为,或者故意实施不文明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不文明行为的,将视其情况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必要时向行为人工作单位或者社区通报;行为人因实施不文明行为,多次受到行政处理仍不改正,将在合理范围内公开其不文明行为,同时注重依法保护行为人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用德法并举的手段,切实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提高。

  首个文明行为促进月——

  做好“三件事”:集中宣传、集中实践、集中整治

  马岱良表示,文明行为促进月是我市的创新之举,主要是集中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实践活动。

  集中宣传方面,市文明办将印制一批《条例》单行本,广泛向城乡社区、广大市民发放。同时,发挥各级各类文艺团队的作用,广泛开展《条例》文艺宣传,寓教于乐,润物无声。

  集中实践方面,全市将开展“八大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培育者、文明生活的创造者。“八大文明实践活动”具体包括:“吃得文明”实践活动、“住得文明”主题活动、“行得文明”实践活动、“游得文明”实践活动、“乐得文明”实践活动、“购得文明”实践活动、“上网文明”实践活动、“说得文明”实践活动。

  集中整治方面,市文明办将联合公安、城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环保、商务等部门和媒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乱吐乱扔、乱闯红灯、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养宠不牵引、餐饮浪费等不文明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切实纠正不文明行为、弘扬社会新风。(重庆日报记者 周尤)

编辑:付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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