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1月17日20时,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在辖区石古路开展酒驾检查行动,渝北区石鞋镇吴女士认为“药酒”不算酒,喝了“药酒”照样开车,被交巡警民警当场查出酒驾。
据悉,1月17日20时,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在辖区石古路开展酒驾检查行动。20时40分,民警发现在检查点前100米处,一辆行驶的轿车突然停在路边,一位女驾驶员夺门而出逃向旁边的民居,民警立即将其控制住。该女驾驶员满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该女驾驶员姓吴,40岁,渝北区石鞋镇人。当晚,吴女士驾车到朋友李某家吃饭,席间,吴某说自己最近腰疼,喝了朋友倒的一小杯药酒。饭后家人催促吴女士回家,吴女士觉得这点药酒对自己没有什么影响,没有酒劲,自己神智清晰,开车稳当,于是侥幸驾车回家。当她驾车行驶到渝北石古路时,看到交巡警在路上检查车辆,惊慌之下连忙靠边停车,冲出驾驶室,往路边的居民住宅区逃跑,但是没跑多远,就被交巡警拦住控制。
民警对吴某违法酒驾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扣12分、罚款1000元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驾车前切勿过量食用含有酒精的食物、饮品等,驾车安全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文 肖红光 曾静 编辑 付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