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田渝兵):10月11日,重庆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在一事故现场看到这样一幕:旭辉嘉悦广场东南门接嘉瑞大道出口处,一辆灰色轿车停在路口,车头朝嘉瑞大道方向,前保险杠脱落受损,左前车灯变形损毁。这是事故一方谭女士的车,谭女士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承担经济损失二十多万元。
11日上午,一名群众报警,称自己的车辆被撞。民警胡伟、辅警罗德勇接警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在现场看到,在轿车右前方直行车道上,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前保险盖上扬呈掀开状态,车身右侧及右前车灯大面积凹陷损坏,前轮也破损漏气瘪了下去,部分车身零部件掉落在道路上,车尾后方地面有明显刹车痕迹。
经了解得知,驾驶员谭女士驾驶灰色小轿车从旭辉嘉悦广场东南门驶出往嘉瑞大道方向行驶,在与嘉瑞大道交汇路口右转时,未仔细观察路况且转弯速度过快,与直向行驶的白色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所幸事发时,两车驾驶员都系好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因此,谭女士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北碚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驾驶机动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后再通行,避免发生类似事故。